营改增后不是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都可以抵扣。一些不符合规定抵扣的还是不能抵扣的。
以下情况增值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前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将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7)进口货物,在海关计算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中国境外的各种税金(包括销项税额);
(8)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9)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既然企业购进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是不能抵扣进行税额(原因是此类汽车无法区分是用于个人消费、集体福利还是办公用途),那么该车的维修费和油费自然也不能抵扣进项,这和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材料不得抵扣进项应该是同一道理。如果油费是用于其他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货车,其增值税必然可以抵扣,这一点不存在任何争议。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具体的实施文件出台,建议企业取得油费发票时先行抵扣增值税,日后真不行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