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优抚补助申请书怎么写?

2022-08-18 社会 63阅读

申 请 书

XXX民政局:

我叫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现年60周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是XXX省XXX县XXXXXX村村民。

XXX年XXX月我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XXX部队服役,1980年1月退伍回乡务农。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考虑到生活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我家主要成员有:父亲xxx患有xxx两年,母亲xxx患有肾结石两年,下有一个弟弟在外务工,

而我刚从部队退役。一家四口人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些薄田的收入,家里为父亲医疗费欠下近四万元的债务,每每念及这些,我内心深处有不少自责与愧疚。自己的无能,惟有以后加倍努力工作来报答父母以及社会上关心与支持我的所有朋友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军队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具体项目包括:离休费、副食品价格补贴、生活补贴、粮油调价补贴、教龄护龄补贴、地区生活补贴、交通费、探亲路费、荣誉金、防暑降温费、保留福利补贴、保留伙食补贴、少数民族补贴、

政府特殊津贴、残废金(伤残保健金)、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公勤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电话补贴费、水电补贴费、军粮差价补贴、冬季取暖补贴费、军人职业补贴费、服装费、早期回国定居专家生活津贴。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抚安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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