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规定3月1日起驾照扣分有新规定。
为了进一步打击“卖分、买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自3月1日起,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