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质不同
(1)志愿服务是指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作出的服务工作。
(2)广义的社会实践,是指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总和。也就是说,所有人或大多数人都从事各种活动,包括了解世界、利用世界、享受世界、改造世界等。
狭义的社会实践是假期或校外的实践。深化大学生对本专业的认识,确定适合的职业,做好向工作场所过渡的准备,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一些学生希望暑假能做些兼职,积攒零用钱。
2、法律地位不同
(1)志愿服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2006年11月共青团中央发布的《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
(2)社会实践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扩展资料:
社会实践的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实践教育思想,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为首要任务。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
3、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保证每个大学生都能参与社会实践,保证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社会实践的全过程。
4、坚持教育、长期人才和贡献,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期健康发展。
5、坚持资源整合,调动校内、校外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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