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上述规定进行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上述规定进行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