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称准建证),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以及改建的建筑物,具体来说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永久性建筑。
而房产证,(当时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产权证之要求)不好确定是否是违章建筑。但是有相关文件规定历史遗留建筑问题,在没有影响规划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具结,或者补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