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户口。
1、全国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地方性规定:《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一百一十八条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姓氏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非婚生育的子女,无法确定生父或者生母的,姓氏应当随落户方姓氏。除姓氏外,名字用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
第一百一十九条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汉字译写的姓名。
扩展资料:
案例:
莆田:新生儿取两个字的名字正常上户口
“听说现在给孩子上户口不能取两个字的名字?是不是真的呀?”有网友通过东南网“网络求真”栏目咨询。东南网“网络求真”栏目记者从莆田城厢公安分局了解到,该消息不实,新生儿上户口名字的字数并无限制。
据城厢警方介绍,新生儿上户口名字的字数并无限制,但最好控制在2个字(含2个字)以上、6个字以内,方便录入和识别。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同时,户籍民警也提醒各位即将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在为孩子取名时不能使用字母、数字和符号,并尽量减少生僻字和繁体字,以免为以后带来尴尬和不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