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不一样:集中控制系统设置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设置一台起集中控制功能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非集中控制在非火灾状态下,非持续型照明灯在主电供电时可由人体感应、声控感应等方式感应点亮。
二、系统线路不完全一样: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除地面上设置的灯具外,系统的配电线路应选择耐火线缆,系统的通信线路应选择耐火线缆或耐火光纤;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除地面上设置的灯具外,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系统的配电线路应选择阻燃或耐火线缆, 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系统的配电线路应选择耐火线缆。
三、验收测试标准不一样:集中控制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前,应将应急照明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使应急照明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非集中控制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时在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使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
扩展资料
应急照明控制器是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核心控制部件,其主要功能是接收火灾报警系统发送的系统应急启动触发信号,按预设逻辑自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同时实时显示系统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等系统部件的工作状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同一报警区域内任二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任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火灾报警继电器动作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这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认火灾最基本的报警输出信号。
为保障系统在发生火灾时应急启动的及时性、可靠性,将此火灾报警信号作为系统自动应急启动的触发信号,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这是系统自动应急启动最基本的控制逻辑和时序要求。
参考资料:消防资源网-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