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社团登记制度严格,主要采取【双重管理】体制。
自建国以来,我国共出台三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法规:1950年《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1989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我国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一贯采取的是从严管理的态度。不但坚持注册登记认可制度,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而且审批程序越来越复杂。从第一个法规设立主管机关前置审查,到第二个法规建立双重登记管理体制并分别赋予监督管理职责,再到第三个法规的筹备和成立要经过两次双重审批。总的趋势是向越来越严格的管理方向发展,且侧重从审批登记角度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