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步骤:
1、发布征地公告(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2、征询村民意见(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5、征用土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报省国土资源厅)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如果您说的是征地公告或是安置补偿方案,农民都是有权利看的,而且他们还需要张贴进行公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