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铁路退票规则的通知
一、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
二、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三、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
四、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
五、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