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内地
1、创办经济特区。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侨胞众多,资源丰富,便于吸引外资等有利条件,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2、开放沿海港口城市。从北到南包括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共14个大中港口城市。
3、建立沿海经济开放区。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区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并指出这是我国实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布局。
4、开放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1992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放长江沿岸的芜湖、九江、岳阳、武汉和重庆5个城市。
扩展资料:
对外开放的格局特点:
1、全方位,是既对发达国家开放,也对发展中国家开放,对世界所有国家开放;
2、多层次,是根据各地区的实际和特点,通过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等不同开放程度的各种形式,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对外开放;
3、宽领域,不仅在经济领域,也涉及到保险、邮电通信等服务贸易以及环保、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开放。
基本内容
1.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发展出口贸易。
2.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特别是有助于企业技术改造的适用的先进技术。
3. 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特别是更加积极地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兴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与外商独资企业。
4.积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
5.发展对外经济技术援助与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展示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