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起因:一艘30万吨级外籍油轮在卸油的过程当中,由于操作不当引发的输油管线爆炸。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爆炸经过:
2010年7月15日,利比里亚籍 30 万吨油轮在大连新港卸载 15.3 万吨从委内瑞拉进口的原油。因为原油的硫化氢含量较高,在输油管道上进行注入脱硫化剂的操作。加注过程中,输油管道内压力高,导致加注软管多处出现超压鼓泡、连接处脱落,造成脱硫化剂泄漏。
加注完成后,现场人员用消防泵房内的消防水冲洗脱硫剂管道,0.1 吨冲洗液通过加剂口进入输油管道。3 分钟后,输油管道突然爆炸,大量原油泄漏,储罐阀门、泵房阀门和电力系统损坏,储蓄罐阀门无法关闭,原油顺着地下管道流淌,火线长达 3000 米,流淌火面积 6 万平方米。事后统计,原油泄漏 9 万吨,污染海面 50 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2010年7月16日晚,石油大连大孤山新港码头一储油罐输油管线发生起火爆炸事故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连夜紧急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灭火救援工作。辽宁省和大连市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全省力量全力开展扑救工作。
从这起重大事故初步调查来看,是一艘30万吨级外籍油轮泄油引发输油管线爆炸,并引发原油泄漏。可以预见的是,肇事船只不仅无法应对巨额的赔偿,更没有能力对污染区域进行清理。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办法,是建立油污基金,这些基金主要由石油公司出资成立;同时推行海洋污染责任保险,鼓励石油运输企业到保险公司投保。我国目前的污染责任险从2007年开始试点,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发展十分缓慢,尤其油污责任险迄今仍无多大发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7·16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