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历史上是有过交易之后拒绝为新东家效力的事情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让你必须服从新东家,如果格里芬拒绝为活塞队效力,那么联盟总裁就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甚至是禁赛,这也被称为“阿隆佐莫宁”条款,但是没有说明有多严重,但是现在很少发生拒绝效力的事情。但是这个条款出现之前,拒绝效力的事情还是有的。
第一个拒绝为新东家效力的行为就发生在阿隆佐莫宁身上,这是位热火的硬汉,1992年被黄蜂选中,几个赛季之后去了热火,他对热火有浓厚的感情,2000年悉尼奥运会之后,莫宁因病不得不换肾,手术当天,热火教练还去医院看望他,这教练还是不错的。
几年的康复之后,打了几十场比赛,就被用来交易到猛龙换取卡特,这次的交易引发了风波,莫宁拒绝为猛龙效力,猛龙一再催促,但莫宁就是不去,最后猛龙队彻底放弃了,与莫宁签下了买断协议,成为了自由球员。
莫宁只去热火,为了暴打知遇之恩,成为自由球员之后,甘愿成为奥尼尔的替补,随后就在2006年夺冠,只能说莫宁是真的硬汉,是真的有情有义的男儿。联盟第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于是有了阿隆佐莫宁条款,但是震慑力一般,甚至在2012年还发生过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