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部门。市委宣传部一般设有以下部门:办公室,研究室,理论处,新闻出版处,宣传教育处,文艺处,文化事业发展处,组织干部处,外宣办(政府新闻办)等。
有的地方,文明办,会并入市委宣传部。至于下属单位,只能笼统的说,各县市区的宣传部门,和与宣传有关的媒体单位等。
市委宣传部的主要工作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新闻、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2、按照上级党委宣传部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制定落实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指导全市宣传、新闻、文化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各级党委宣传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理论研究、理论教育和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管理。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负责在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指导滕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新华书店的工作。领导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5、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在方针政策和宣传文化业务上指导市文化局的工作。
6、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
与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德育工作;领导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领导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工作。
7、受市委委托,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管理市直宣传文化教育系统各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制订培训规划,并组织全市宣传干部和宣传文化教育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联系宣传文化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8、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的工作。
9、指导宣传文化教育系统有关规定、办法的拟定和实施;协调宣传文化教育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宣传文化教育系统的事业建设和发展。
扩展资料:
市委、省委宣传部全面贯彻中宣部的各项精神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一条规定,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
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第十二条规定,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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