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必备材料:
个人信息表 (复印件)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户口本 (复印件)
申请人户口本,至少包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
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如丢失,请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结婚证公证 (原件)
申请人为家庭主妇或自由职业,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公证(内含英文翻译),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身份证 (复印件)
正反面信息,16周岁以下如没有,可不提供。
因私护照 (原件)
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有效期离出发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
至少有两页完整连续的空白页,不包含备注页;
旧版护照,10岁以上(含10岁) 申请者护照签字处必须本人签字,10岁以下未成年人护照签字页无需签字,也可以签字(但必须护照持有人本人签);
旧版护照,护照尾页签名处须签名;
签发地如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需提供居住地的暂/居住证。
照片 (原件)
近6个月内拍摄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反面写上名字;
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
白色背景;
五官端正清晰,眼睛睁开。
婚姻证明 (复印件)
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证明;
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英文在职证明 (原件)
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内容包含: 申请人姓名、护照号、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公司同意其休假保留职位、旅行时间、费用由谁承担,公司名称、地址、开具在职证明的部门名称、电话、传真和联系人及职务等;
使领馆可能会致电单位电话或本人手机,请提交资料后注意接听,如有未接或不属实情况,可能会造成拒签。
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
如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需加盖公司红色印章);
如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需加盖公司红色印章);
新版营业执照,用A4纸复印,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任选其一提供即可。
房产证明 (复印件)
如有可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任选其一。
工资卡或退休金或活期银行卡对账单 (原件)
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公章);
摘要文字描述如有工资字样或每月固定时间段的收入为最佳;
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前30天内;
余额:3万元以上,行程越长建议余额额度相对高,能支付此次旅游所用。
保险单 (原件)
保险需涵盖全程,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申请人姓名准确(百程可代为购买,费用另计)。
全程交通预订单 (复印件)
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如机票预订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 请注意:在您签证被签发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等,以免产生损失。
行程单 (复印件)
英文版行程计划单,内容覆盖在境外停留期间的全部行程,注明停留的日期、城市、所有交通方式及景点。
可选资料可视个人实际情况提供,提供越多越有利于出签
汽车行驶证 (复印件)
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任选其一。
信用卡对账单 (复印件)
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信用卡对帐单原件(注明信用额度),每个月都需有消费交易,最后月份的账单需在送签当月或上个月;
账单上能体现信用额度,越高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