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的概念
所谓定额给付性保险(1),是指保险责任的承担,不以实际损失的发生为条件,只要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成立,不论存在几份合同,每份合同中的保险人都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起各自的保险责任;不论是否有第三人对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也不论是否有其他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
二、定额给付型保险,填补社保医疗空白
医疗补贴型保险,又称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不会跟社保形成冲突,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
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经济水平相对也不断提升。在经济腾飞的时代,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在包括就业与失业、住房等13大类的民生热点中,人们最大的忧虑来源于医疗健康问题,而权威机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每年的医疗消费都在上升,合理规划医疗保险对广大市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由于社保有缴费年限的限制,个人缴纳社保享受的权益不如城乡职工社保。而且,综合层面来说,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额度,社保既有起付门槛,又有支付上限,针对社保“两头空”的尴尬,通过购买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来支付社保限额之上的高额医疗费用。可以根据经济水平的不同程度,选择适宜的定额保险金额保障健康。
三、注意事项
(1)合理根据需求购买保险;
(2)购买保险后坚持续保不间断;
(3)保险合同要留底保持;
(4)尽可能按自己的需求和实际经济条件购买保险;
(5)尽可能购买疾病、意外双保险。
有条件的人群,建议社保和商业保险一起购买,能够有效的转嫁风险,保障我们的权益。
引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