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又认贷就是以前有过房贷或买过房,再次买房就算二套。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2010年7月15日出台,将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专家认为将加重市场观望情绪。
1、第一种情形 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2、第二种情形 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3、第三种情形 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扩展资料:
2010年6月4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同一购房家庭”、“既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其实,早在2010年4月30日“北京楼市新政”公布后,京城大部分银行已经在按照|“既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在操作,而且要比6月4日的通知更为严厉。只不过在此通知发布后,京城各大银行对房贷的审核会更加统一更加严厉。
“同一购房家庭”、“既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对投资投机炒房客,尤其是外地投资投机炒房客,进行了精准的外科手术般的剥离,这对房价的稳定当然有好处。但是,这一标准也同样伤害到了众多有刚性需求的首次置业者和改善性购房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认房又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