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顾名思义就是是将企业的股票作为激励的标的,对在企业内部发挥一定作用和影响力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内的部分员工设置一套有针对性的从短期、中期到长期的长效激励机制。
股权激励中的“股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股票的收益权、表决权、所有权和处置权。无论企业是非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亦或是上市公司,设置股权激励的方案最根本的都是要平衡激励对象的薪酬结构、激励目标和激励时限。
一、股权激励方案对象的确定
除了像华为这种“准”全员持股的股权激励模式,大部分的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所选择的受益对象还是具有倾向性和针对性。这些企业激励的重心较多是围绕着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主要的中层管理人员,为了能够更好的设置股权激励方案,律师事务所在为客户定制方案初期,往往会派驻不少于2名律师对企业的情况开展详尽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企业的性质、具体经营模式、人员岗位设置、盈利模式等来进行评估分析。结合尽职调查的材料和信息,确定初步的股权激励对象和股权激励模式。
通常在技术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设置中,决策者们会选择将自己的股权激励重心对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一定的倾斜;而销售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设置中,则会将自己的股权激励重心结合自己的经营体系(特别是直营体系)激励企业主要的经营者。
二、股权激励机制的设置
确定主要的激励对象后,如何设置股权激励机制尤为重要。若是简单的“一刀切”,可能会带来后患无穷。针对激励的对象在企业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员工在人才市场的供求关系,其短期、中期和长期的激励在其薪酬中所占的比例也存在极大的差异。
对于在企业中发挥影响力越大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对其的长期激励要远远超过对其的短期激励,一般应在2-3倍较适宜,以确保能够长期“留住”人才;而对于在企业中发挥影响力中层管理人员,则企业对其既要有较为明显的短期激励,同时也要设置一些具有期待性的长期激励,即确保能够在短期内“留住”人才,也能激发中层人员向高级管理人员发展的积极性。
三、股权激励基本模式的选择
如前所述,股权激励主要是围绕着股票的4个基本权益和衍生权益出发,因此股权激励方案虽然各有不同,但从股权激励的基本模式中仍能窥见一二。目前股权激励中较常见的基础形式有四种:实股、虚拟股、期权和期股。
实股模式实质上就是企业决策者将激励股票的全部权益转让给激励对象,激励对象能够实实在在的享有股东权益。而虚拟股模式下则往往仅是将股票对应的收益支付给激励对象。
期权模式是企业赋予激励对象一种可期待的选择权,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行权价购买企业一定数量的股票。而期股模式则是企业要求激励对象以一定的权利金(包括个人财产、企业贷款、薪酬奖金)按照约定的价格分期分批获得企业的股票。
四、股权激励——除了会给,还要会收
在初创企业遍地开花的年代,人们更多的关注焦点常常在于如何开展股权激励,给予哪些员工股权激励,但却容易忽视员工离职、业绩不达标时,如何收回激励股权。一个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除了精细设计股权激励的具体激励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条件外,股权激励的退出方式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