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施工方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的具体时间要求,只规定了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扩展资料: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