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年检可以在异地办理。
程序如下:
1、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申请时,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4、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
5、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以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6、符合条件的,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如果是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参考资料:车辆年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