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公证主要有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以及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不知你指的是哪一种?
以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为例: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参考文本如下: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在××市登记结婚。现经友好协商,就双方下列财产的归属及有关权利义务作如下约定:
1、位于厦门市××××××房产系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的名义登记的产权,详见××××号《××××证》]。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房产只归甲方一人所有,作为其个人财产,不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单独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因该房屋居住、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如房屋增值、孳息等)归属甲方个人所有;因房屋的居住、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应义务亦由甲方一人承担。
2、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其他财产的约定(略)。
3、债务的承担方式、内部责任划分和追偿方式(略)。
4、今后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或对外举债,应将双方上述之特别约定明示相对方。
5、本协议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双方均必须共同遵守。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此协议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是法院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6、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一份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落款 略)
公证书参考文本如下:
公证书
(20××)××××字第×号
申请人:
甲方:姓名、身份等基本情况。
乙方:姓名、身份等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乙方×××于×年×月×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经查,甲方×××、乙方×××二人系夫妻,于××××年×月×日在××市登记结婚,为明确夫妻财产及有关权利义务归属事宜,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协议项下位于××××××房产系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的名义登记的产权,详见××××号《××××证》]。未发现甲、乙双方此前订立有涉及上述房产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上述房产属于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的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协议中约定: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房产只归甲方一人所有,作为其个人财产,不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单独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2、3、…(略)。上述约定及协议各项条款具体、明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甲方××与乙方××于二〇××年×月×日来到本处,在本公证员面前,自愿签订了前面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法总则生效后,可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协议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及指印均属实。
该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年×月×日
注:以上因排版问题,格式可能略有出入,详细内容可能公证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