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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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是2013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时提出的,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中作了明确表述。这次修订,将十六字总要求写入《细则》总则。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六字总要求,
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
二是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