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的,根据GB 50497-200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第3.0.3条规定:基坑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基坑监护检测。
2、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3、基坑工程设计提出的对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4、 监测工作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接受委托;
2)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3)制定监测方案;
4)监测点设置与验收,设备、仪器校验和元器件标定;
5 )现场监测;
6 )监测数据的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7) 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8)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