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的,只要出具户口卡首页、当事人的户口卡页即可(效力与户口本同等):
1、带上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2、再带上上述证件及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出具加盖印章的介绍信,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借”出当事人的户口卡及集体户口卡首页即可。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