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社保机构大厅提出申请,让工作人员用打印机给你打印。
申请开具流程:
1、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携带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口头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出具《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
申请开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社保;
2、因购房、银行贷款、入户等事情需要出具参保证明。
申请开具资料:身份证或社保卡。
扩展资料:
参保单位和人员通过市人社局网站、个人网上经办系统、单位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渠道自助打印的“社保电子证明”,均加盖“市社会保险参保查询专用章”,专用章采用电子签章方式,经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认证,具有法律效力。
参保单位和人员可直接自助查询打印,打印同时表格上将自动生成唯一验证码,登陆市人社局网站并输入验证码即可验证该参保证明的真伪。
因办理参保人员子女入学、银行按揭、购房、出国出境、入户、申领居住证等事项需要使用参保证明的部门,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进入“社保电子证明验证”专区,输入验证码查询参保证明电子档,以验证纸质参保证明的真伪。
同时,还可利用市人社局提供的CA数字证书,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或互联网,查询有关人员的参保证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