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个人交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是否全额退费

2020-10-10 时事 248阅读

可以全部继承。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扩展资料

“个人账户”部分积累制的相关制度:

在“个人账户”部分积累制模式下,职工个人和企业缴纳的养老金计入个人账户,但是个人账户只是记载缴费记录,个人退休时按照个人账户缴费总额计算退休金。缴纳的养老金并没有全部储蓄起来,而是用其中的一部分来支付已退休人员当年的养老金。

该制度较现收现付制的优点是个人的养老金支付水平与缴费记录挂钩,可以体现效率,鼓励人们努力工作,为养老金的收入来源提供保障。

此外该制度积累少量资金,减少管理成本,避免管理基金的各种风险。此制度的缺点也很明显:一是忽视社会公平,低收入者缴费较少,老年生活没有保障;

二是在鼓励缴费的同时也确定了未来的支付水平,收不抵支的时候需要其他资金来源。现在的瑞典实际运行的养老保险模式就是这种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养老保险制度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