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物业公司是受业主(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委托前来提供服务的企业。它具体提供的是人力服务,不可能提供财力。如同你家里雇佣一保姆,日常工作之一是负责擦洗浴缸。到了某日,因浴缸自然磨损,出现了问题(如龙头漏水,磁面损坏),要更新或修理。难道还要这保姆出钱,为主人换个浴缸,或出修理费?有这个道理吗?
知道“维修基金”是派啥用的吗?就是用在公共设施的维护、更新、添置上的。
“物业管理条例”,各地都有,基本原则都一样,你自己别闲着,找个看看,能提高自身文化水准和学点政策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