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上,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并不是挨个去询问职工本人,而是以单位为整体无遗漏地报送的。
1、市统计局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劳动工资的调查要由国家统计局部署安排,各省市按要求完成各项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2、依照《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填报指标,调查单位报送的数据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和在岗职工等指标。
3、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就是用“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算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平均人数”并不等同于单位当时的准确人数,而是整个报告期内人员的平均数量。
4、最后,各级统计机构审核、验收和上报数据,并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全国各省共同进行数据的联审评估。按照先国家再各省的顺序,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后,各省发布数据。
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