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庆典照明——利用灯光或灯饰营造欢乐、喜庆和节日气氛的照明。
建筑物照明——就是用灯光重塑人工营造的,提升人们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的夜间形象。照明对象有房屋建筑,如纪念建筑、陵墓建筑、园林建筑等。
构筑物照明——用灯光再现构筑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照明对象有碑、塔、路、桥、隧道、上下水道、运河、水库、矿井、烟囱、水塔、蓄水池、贮气罐等等。
广场照明——根据不同类型广场的功能要求,通过科学的设计,利用照明设施的优美造型,简洁明快的色彩,合理的布灯,营造出和广场性质以及周围环境统一协调,优美宜人的照明。
道路照明——在保证道路照明功能的前提下,通过路灯的优美造型,简洁明快的色彩,科学的布灯,营造出功能合理,景观优美的照明。
商业街照明——根据商业街的功能、性质和类别,综合考虑街区的路、店、广告、标志、市政设施。
园林照明——根据园林的性质和特征,对园林的硬质景观(山石、道路、建筑、流水及水面等)和软质景观(绿地、树木及植被等)的照明进行统一规划。
水景照明——为渲染水景的艺术效果,根据水景的类别,对自然水景(江河、瀑布、海滨水面及湖泊等)和人文水景(喷泉、叠水、水库及人工湖面等)设置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