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竞争”概念的实质在于,它确信“需求与成本的长期曲线不仅较之短期曲线平缓,也比人们通常用图表表述的要更为平缓”。克拉克强调,完全的垄断在现实中很难找到,而与完全竞争所定义的可以自由进入、不存在生产要素专用性和不可恢复的淹没成本的产业,可能会面临极其严酷的破坏性竞争。克拉克的结论是,虽然极端的产品差异性可能会导致垄断的倾向,但存在产品适度差异,特别是具有紧密替代关系和较多知识技术含量产品推动的竞争,可能是更为可行和有效率的。克拉克提出的“有效竞争”的观点,启发人们对各个产业竞争有效性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评价(通常在博士论文中)。产业组织结构主义大师爱德华·梅森(Edward Mason)将有关有效竞争的定义和实现有效竞争的条件的论述归纳为两大类:一是寻求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以及形成这种市场结构的条件,被称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基准”;另一种是从竞争可望得到的效果出发,寻求竞争的有效性,称为有效竞争的“市场效果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