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注销驾驶证是一种业务,涉及的原因有很多,驾驶证自注销之日起什么时候才能重考不能一概而论,应该以车管所的审核确认为准 。注销驾驶证可以简单分两种情形:
1、注销前驾驶证没有被锁定或列入黑名单,符合初次申请或增驾条件的,可以在车管所录入注销信息后重新报考,例如:主动提出注销申请,驾驶证过期超过三年等;
2、注销前驾驶证被锁定或列入黑名单,例如: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醉驾吊销、逃逸、吸毒驾驶、身体条件不适合等原因,那么在相应期限内不能重新申请驾驶证,甚至终身禁驾。其重新报考年限举例如下: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6)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7)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8)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①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②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③ 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此外,申请人主动办理注销业务是有作用的,主动办理注销符合要求的会即时录入注销信息并出具注销证明,注销日期按照车辆管理所审核确定的注销日期录入,注销证明为重新报考期限可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