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审条件不同,评审组织不同,使用效力也不同,比如非公职称目前不能作为参加全国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2、非公职称只能在非公单位使用,理论上只是福建的“地方粮票”,跨省后能不能使用具体要看当地主管部门如何对待;
3、目前尚无非公职称“转为”公有职称的条件,想要取得公有职称,就要符合公有职称评审条件,参加公有职称评审;
4、不论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条件上一视同仁。没有以公有制和私有制这么区分的,区分的只是专业!比如说:助理工程师和助理讲师都是一样的级别!
5、非公有制企业取得的职称到事业单位同样使用!他们都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证的,通过中建培训申报条件可放宽到应届毕业生,免除工作经验要求;以特殊评价方式评审,不参加全国职业英语、计算机考试;申报速度快,可至少提前一年或数年获得相应级别职称;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可以异地评审,全国范围内有效;申报不通过者退还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