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因为仓库问题无法发货,可以打电话给客服投诉
问题件的处理,是都需要按照《邮政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管理规定,每个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指定处理步骤和方法。
一、无法邮寄,派送失败的,应按照原地址退回。
二、如果发件人放弃货物,或者原地址错误,无法退回的,按照邮政局下发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邮政局拟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的保管期限,由快递企业建立全网统一的制度,在各地安排专门场地进行保管,保留期自登记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保管期限未满的无主快件,快递企业将继续提供查询服务,用户出具相关交寄证明,就能够查询、认领,再次投递或退回的资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执行。
保管到期无人认领的快件,快递企业可以进行开包处理,“由快递企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采用技术手段对开拆全过程实行监控,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日。”快递企业实施开拆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快件的外包装和内部物品进行拍照,并对物品名称、性质、重量、特征等进行详细登记,上报邮政部门备案。
无主快件的处置结果将是变卖、移交、销毁三种:如果物品是现金、金银饰品、国内现行有效邮票以及其他可变卖物品,快递企业可以予以变卖,所得价款扣除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的处理费和应付快递服务费后,上缴中央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