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治理主体参与全球治理的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特色以及在国际体系中的不同地位,体现出三种不同的治理模式:一是国家中心治理模式。即以主权国家为主要治理主体的治理模式。具体地说,就是主权国家在彼此关注的领域,出于对共同利益的考虑,通过协商、谈判而相互合作,共同处理问题,进而产生一系列国际协议或规制。二是有限领域治理模式。即以国际组织为主要治理主体的治理模式。具体地说,就是国际组织针对特定的领域(如经济、环境等领域)开展活动,使相关成员国之间实现对话与合作,谋求实现共同利益。三是网络治理模式。即以非政府组织为主要治理主体的治理模式。具体地说,就是指在现存的跨组织关系网络中,针对特定问题,在信任和互利的基础上,协调目标与偏好各异的行动者的策略而展开的合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