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折射定律是几何光学的基本定律之一。是在光的折射过程中,确定折射光线与入射光线之间关系的定律。1621年由斯涅耳提出。
光从一种介质射向另一种介质的平滑界面时,一部分光被界面反射,另一部分光透过界面在另一种介质中折射,折射光线服从折射定律:折射光线与入射光线、法线处在同一平面内,折射光线与入射光线分别位于法线的两侧;入射角的正弦与折射角的正弦成正比,即
式中n12是比例的常数,称为第二介质对第一介质的相对折射率。
扩展资料:
在两种介质的分界处(不过有时没有),不仅会发生折射,也发生反射,例如在水中,部分光线会反射回去,部分光线会进入水中。反射光线光速与入射光线相同 ,折射光线光速与入射光线不相同。
1、光垂直射向介质表面时(折射光线、法线和入射光线在同一直线上),传播方向不变,但光的传播速度改变。
2、在光的折射现象中,光路是可逆的。
3、不同介质对光的折射程度是不同的。气体>液体>固体(折射角度){介质密度大的角度小于介质密度小的角度}
4、光从一种透明均匀物质斜射到另一种透明物质中时,折射的程度与后者分析的折射率有关。
5、光从空气斜射入水中或其他介质时,折射光线向法线方向偏折。
6、入射角的正弦值与折射角的正弦值的比等于光在两种介质中的速度比、波长比。
即sin i/sinr =v/v‘=n=λ╱λ’(n为折射率,λ为波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光的折射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