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指社会关系失调与否,影响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有客观和主观,前者表现为威胁社会安全的一种或数种情况,后者表现为社会上多数人公认这种危害,并有组织起来加以解决的愿望。
社会问题具有客观意义,这种客观事实必然有其外在的表现形式,即一种现象、一个事件、一种行为,而且是十分具体的,社会问题是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的某种具体的客观事实,而不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臆想。
社会问题也具有主观方面的意义,是指社会成员的知觉判断对界定社会问题起着重要作用,将某种社会现象或社会行为定义为社会问题,是因为社会上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现象或行为有悖于主导价值和主导规范,正好反映出大家的价值观念和认识的标准。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行为具有社会目的性,行为是由主观意志支配的。同时人们也知道,为达到一定的行为目标,也必须支付一定的行为成本,有些问题虽然人们难以接受,但因其并非是人的意志行为或不一定是人们有意识造成的,这类问题人们不易将它看做是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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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的普遍性特征是指社会问题的存在是绝对的,社会问题的性质是客观的,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是复杂的。任何社会都存在由其内部因素、冲突而引发的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几乎与人类社会同时存在。
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还未出现过一种没有任何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社会问题的完美无瑕的社会形态。社会问题有其产生和发展变化的必然性,从社会问题存在这一点而言,它具有无国界性、无制度性、无社会形态性的特征。
不同社会制度的社会还存在一些相同的社会问题,如人口膨胀问题、环境污染问题、能源短缺问题、社会犯罪问题、道德沦丧问题等等。这类社会结构性的问题,在任何国家都是存在的,从总体上讲不能消灭,但某个具体社会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