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一)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柜台办理发票验旧,提交相关资料。
(二)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是否齐全,符合的当场受理;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三)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
(四)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1、适用范围
所领用的发票已开具,需要进行发票验旧,验旧后可重新领用发票。
2、收费标准
免费
3、办理时限
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办结。
4、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对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进行查验,检查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
1、《专用发票汇总表》,《专用发票明细表正数发票清单》;
2、《专用发票明细表正数发票废票清单》、《专用发票明细表负数发票废票清单》和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3、《专用发票明细表负数发票清单》和负数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及其对应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二、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
1、《普通发票汇总表》、《普通发票明细表正数发票清单》;
2、《普通发票明细表正数发票废票清单》、《普通发票明细表负数发票废票清单》和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3、《普通发票明细表负数发票清单》和负数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及其对应的正数发票(发票联)或《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件。
纳税人自印发票需交验的,自印数量较少的必须到发票窗口办理;对印制数量较大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税务人员定期到户进行交验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