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工流程:
1、在劳动就业档案系统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准备材料,准备材料有:“收据和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退工登记表”,职工档案。
3、将以上材料携带到现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中,以完成提款手续。
实施期限:自取消或终止之日起,该窗口应在30天内进行处理。
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四条。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四)依法宣布用人单位破产的;
(五)吊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并责令所有人提前终止,吊销或者决定解除责任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关于单位提出一批返工程序
1、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解除(超过企业规定的金额)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1)由于劳动合同的终止,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逐步辞职20人以上,或超过注册职工人数的10%,并应向用人单位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人数超过50人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超过200人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向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2)用人单位在两个月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有一百多人撤离的,应当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报告。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批量辞职报告所需材料:
(1)《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的报告》
(2)职工代表决议
(3)人员离职安置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工备案所须要件及办理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大连市政府网-劳动用工备案和退工手续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