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工人手里哪有考勤,工厂方面还说考勤烧了,你说怎么办,气人,血汗钱啊

2022-08-10 社会 42阅读
一、对于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表的保存时间问题,虽然劳动法系的相应法规没有作出具体的时间规定(有的地方性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从劳动法系的法律法规对记录劳动者劳动合同行为与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相应手续(材料)的保存时间作出了硬性规定,即保存两年以上。根据法理相通原则,则可以视为须保存两年以上。如果用人单位保存了两年以上而销毁则不违法。
二、根据一般惯例,考勤表系用人单位计算工资或报酬的凭据,应当由用人单位保存。如果劳动者在主张权利时,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附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
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4、《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发项目及数额、实发数额、支付日期、支付周期、依法扣除项目及数额、领取者姓名等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并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二年。
用人单位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及劳动者出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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