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后事项。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通常指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批准财务报告向企业外部公布的日期。因为财务报告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已经报出,所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不是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日期,更不是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
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可以对外公布的日期至公司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之间发生的事项,也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由此影响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期的,以董事会再次批准对外公布的日期为准。
例如: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可以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8年4月20日,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8年4月25日,如果在4月20日至25日之间发生了重大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需要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或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经调整或说明后的财务报告再经董事会批准的报出日期为20×8年4月29日,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8年4月30日,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为20×8年1月1日至20X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