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需要本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居住证明(部分地区只需要提供租赁合同,部分地区就需要提供社区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单位证明等资料进行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公民个人或其单位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到申领人在长沙行政区域内居住、从业、就学信息已满半年的。
申办居住证,首先要满足“登记信息满半年”的条件,随后,申办者同样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申办居住证:一是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办;二是通过长沙市公民及车辆信息申报与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