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快速办理,符合办理条件才可以办理居住证。
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公民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的居住、从业信息已满半年的。
居住、从业信息登记起始时间全市跨区县市认可,居住或从业登记信息处于非连续状态的,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计算,只要在我市警综平台曾经登记为流动人口或从业人员,登记时间与申请办理居住证时间间隔达到6个月的,即可办理居住证。
扩展资料:
长沙居住证办理时限
1、申领人未办理居住登记的,需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2、申领人已办理居住登记但未满半年的,从申领人初次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登记满半年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3、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且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的,城内六区派出所,望城区局高塘岭、星城、同兴、黄金所,长沙县局星沙、泉塘、新安、湘龙所,浏阳市局淮川、荷花、集里、关口所,宁乡县局玉潭、梅家田、金洲、历经铺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4、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但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派出所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居住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