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的职能部门有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等,具体说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发展规划司: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3、国民经济综合司: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4、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7、地区经济司: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8、西部开发司: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9、东北振兴司: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0、农村经济司: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11、基础产业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12、产业协调司: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13、高技术产业司: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
14、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5、应对气候变化司: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6、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
17、经济贸易司: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18、财政金融司: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19、价格司: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
20、价格监督检查司: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
21、法规司: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
22、外事司: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
23、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24、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
25、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26、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7、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28、国家物资储备局: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扩展资料
发改委的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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