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亏的进项税额转出 为什么还要给税务局再交一次税

2020-06-01 财经 89阅读
你理解错了。
给你 举个例子。(假设 增值税 税率 是 10% ,知道道理 就行,税率 不是 17 也不要紧)
比如公司 采购一批商品 不含税价 10000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 元 , 总价 11000 元 。
几天后 公司 将这批商品 转手卖出, 不含税价 12000元 , 增值税 销项税额 1200元, 总价 13200元。
这时 你需要 缴纳 多少 增值税?
应该是: 增值税应缴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1200 - 1000 = 200元 。 对吧?
你可能问了, 不对啊, 我采购 商品时 已经 支付了 1000元 的 增值税了, 这不也是 我 缴纳的吗?
你想想,当你转手 将这批 商品 卖出时, 是不是 有 销项税额 1200元, 这笔税款 是不是 由 购买你 商品的公司 支付给你?
换句话说, 你在采购商品时, 确实 支付了 1000元 税金, 但 你转手 把 商品 再 销售出去的时候, 别人 就会把 这 1000元 补偿给你了, 同时 还 多了 一块 , 也就是 1200-1000 = 200元。
其实 你只缴纳 多出来的 这部分 税额,也就是 200元 增值税。 (缴纳 多出来的 这部分 税额,本质就是 按“增值额”计算 缴纳的税款, 这也 正体现了 “增值税”名称的本质。这里就不赘述了。 )
知道了吧?
采购中的 1000元 不是 你缴纳的。 可以理解为 你先 交上, 等你 卖出商品时, 买你商品的 公司 就会 将这部分 税额 补偿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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