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按照正常流程去当地居委会办理准生证,然后去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就可以了。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等出生的婴儿(试管婴儿),如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就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首次签发】: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医疗机构外签发: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由新生儿母亲办理。
扩展资料:
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资料:
1、需提供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附件2)。
3、未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材料。
4、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