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新生儿出具《医学出生证明》时,新生儿姓名项目必须随父亲或随母亲的姓氏登记,这个是无法改变的规定。
2、新生儿姓名不随父姓或随母姓而使用第三方姓氏,可以凭《医学出生证明》在派出所申报户口时修改为第三方姓氏,婴儿《医学出生证明》上的姓名必须填写在居民户口簙登记页“曾用名”栏上。
具体需要资料如下:
(1)变更姓氏的书面申请,并由婴儿父母到场签字确认;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双方户口簙;
(3)随第三方姓的依据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4)公安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你单亲的情况,准备你个人的资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