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扩展资料
军衔的主要职责:
1、上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联合参谋长、政治工作部主任的编制军衔;正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的辅助军衔;中将: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
2、少将: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大校: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职的辅助军衔;上校: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中校: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职的辅助军衔;少校: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职的辅助军衔。
3、上尉: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职的辅助军衔;中尉: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的辅助军衔;少尉:排职的主要军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