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上身份证去人社局工伤科查询,或者你想要打电话去问也可以。其实,人社局对工伤申请作出认定之后,会把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社保局。查询认定办理进度可直接咨询人社局承办科室。
详见以下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三款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