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应用原则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2022-04-21 健康养生 137阅读

抗菌药物合用的目的是提高疗效,减少个别药物的剂量,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对混合感染或不能作细菌学诊断的病例,联合用药可扩大抗菌范围,但使用不当也可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耐药菌株更多,故不宜盲目联合用药。
(一)联合用药的适应症
1、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可先依临床经验联合用药治疗,使药物的抗菌谱扩大,待确诊后再调整。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如肠穿孔所致的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者合并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等。
3、长期用药,细菌可能产生耐药性者,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慢性尿路感染等。
4、联合用药使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用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合用时可减少前者的应用量,减轻毒性。
5、感染部位药物不易渗入者,如结核性脑膜炎。
(二)联合用药的原则
1、用一种抗感染药可控制的感染,无须联合用药。
2、有明确联合用药指征者,一般限于两药联用,极必要时才三药联用。
3、联合用药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明显的抗菌活性,其余的不应有明显的耐药性。
除极少数情况外(如抗结核病时),不宜长期采用固定组分的联合用药,而且尽量缩短联合用药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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